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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合法化是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近年,在日本大卖的加热烟装置iQOS传入香港,吸引了不少烟民放弃传统燃烧式香烟,改抽宣称没有烟臭和焦油味的加热烟。烟商称该产品在加热过程中,不会产生烟雾和烟灰,亦不含致癌物焦油,或有助烟民戒烟,及逐步缓解因吸烟所致的公共卫生问题。但是,电子烟对人体的影响仍有莫大争议,吸食时不可能避免吸入有害物质,可成传统香烟的替代品的说法,只是自欺欺人。烟商根本无法说明电子烟或加热烟对健康的长期影响,故政府应采用较审慎的态度处理,依循医学界建议,全面予以禁制。

  一般而言,较常见的烟草产品可分为两类,即燃烧烟草制品和非燃烧烟草制品(即俗称的电子烟)。燃烧型是指平日可在便利店、报摊等处贩卖,其制成过程是将烟草烤干后切丝,并用纸卷起来,靠燃点吸食的香烟。而非燃烧烟草制品则可细分为两类,一是电子烟,即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也有不含尼古丁),通过加热一种溶液传送气雾供吸用;而另一种则是靠电子加热的非燃烧型香烟,即是透过电子装置高温加热烟草,令卷烟产生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学物质的烟雾(较多港人使用)。虽民众大多都统称后两者为电子烟,实际上亦不尽相同。

  电子烟对健康有多大影响目前难以判定,但有影响则是肯定的事实。随着电子烟在本港日益流通,政府当务之急是要为禁制电子烟,进行相应的背景研究、法规检讨和修定,以清晰的禁令回应现况,而非以不作为来回避相关的争议,任由电子烟在市场中非法流通,才能带领香港迈向真正的「无烟城市」。

  祸害仍有争议,合法化则代表鼓励吸食?

  有关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烟草商或是各国的卫生部门固然是各执一词。全球最大烟草商Philip Morris(同是iQOS的开发商)的研究认为,相较传统的吸食方式,把燃烧烟草至600°C,iQOS的技术可控制加热过程在350°C,令加热时除了不会产生烟雾和烟灰外,较低温度的加热方式亦可在释放含尼古丁蒸气时,不会燃烧烟草,有助减少有害化学物质。

  虽然研究得到英国当局回应,认为吸烟者转用此类的烟草制品的健康风险或可降低(相较燃烧式香烟),但英方同时亦强调,由于电子烟乃属近年新兴之物,缺乏长期数据支持,故不可完全抹杀电子烟对人体的潜在影响。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称:

电子烟合法化是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尽管电子烟(注一)尼古丁含量普遍较低,但同时亦有较高含量的甲醛及多溴联苯醚等化学物质,故不可像开发商称为“较少危害的戒烟工具”。

  近日,有医学界、控烟组织及立法会议员皆表明其反对立场,要求港府坚守对电子烟“零容忍”的原则,这无疑是值得市民全力支持。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教授刘泽星在记者会上表示,若港府将电子烟合法化,恐会增加年青人将来吸烟的机会;同场的中大医学院院长陈家亮亦认为,电子烟跟传统香烟同样危害健康,故政府不可「掉以轻心」,强调中大医学院对此立场可谓「寸步不让」,更提出政府须就全面禁售传统香烟设置时间表。同样地,立法会议员公民党郭荣铿和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也明确表明反对电子烟。从保障公共卫生的大原则而言,上述诸位所言甚是,毕竟香烟对身体和环境皆是百害而无一利,全面控烟亦属世界发展的大方向,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理念转化成具体政策,逐步推行。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联合香港医学会、香港西医工会及香港牙医学会,促请政府尽快立法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他新烟草产品。

  据香港的《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若电子烟内含有尼古丁,则被界定为药剂制品,须获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才可进行销售或分销,而本港目前并无含尼古丁的电子烟获注册成药剂制品。换句话,电子烟在港仍处于灰色地带,一方面烟民可「合法地」购买加热装置;另一方面则需「非法地」购入俗称「烟弹」的未完税烟草(即是买卖走私香烟)。

  有关电子烟合法化的考量,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在于此举会否等于助长歪风,吸引更多非吸烟人士使用,成为传统香烟的跳板,造成道德危机。按统计处的资料显示,本港吸烟人口在过去廿年稳步下跌。 2017年,每日吸烟人数将约为10.0%,较15年同类统计下跌0.5%;而青少年(15至19岁)的吸烟比率则轻微下跌0.1%,惟吸食电子烟的人数则有显注升幅。即是,以本港较受欢迎的iQOS为例,自2014年在外地开售以来,电子烟的使用情况较似是烟民替代品,多于当局忧心的现象(注二),故港府亦须拿出更精确的数据和研究,说服市民,将电子烟合法化的祸害和负面影响是确切存在。

  科研结果指无烟烟草制品有助烟民逐步戒掉传统香烟。

  ▲一名用户正从盒子中拿出电子烟烟弹▲美女展示电子烟

  自2007年本港实施室内禁烟已11年,但仍不时见有烟民违反禁令。

  ▲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违反禁令▲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违反禁令▲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违反禁令▲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违反禁令▲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违反禁令▲香港部分烟民不顾禁烟令,依然在禁烟区吸烟

电子烟合法化是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电子烟合法化是「必要之恶」,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从公共卫生而言,全面禁烟实属大势所趋,但关键在于如何执行及设定路线图。目前,本港跟很多城市一样,已将室内场所、办公室、学校、公共运输设施等地方例为禁烟区,以保障市民不受二手烟(甚或三手烟)所影响。但随着电子烟兴起,有论者认为政府或可借「必要之恶」,将电子烟合法化,为烟民提供一项合法的替代品,提升烟民转用电子烟的诱因,减轻他们在公共地方吸食传统香烟所带来的影响(客观上至少可减烟臭),同时亦有助政府开征新财政收入。

  此论调看似有理,但亦须谨记,诚如上述讨论指出,电子烟并非如开发商所称「较安全」。虽然有人引用外国研究报告指出,电子烟相较传统香烟所含的致癌物质较少,亦没有主要致癌物焦油,故将电子烟合法化视为短期的「必要之恶」,实有太多不确定性,同时亦没有足够科学证据,确认电子烟有助吸烟者戒烟,故政府理应谨慎而行。

  ▲琳琅满目的烟草制品

  长远而言,政府欲要打造无烟城市,必需扩大禁烟范围和提升烟税(先撇除形而上的「教育」手段),以提升烟民在公共地方吸烟的成本和难度。目前,除了日本有规限烟民在指定的「吃烟所」吸烟外,已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如不丹、蒙古和哈萨克等国,早已禁止全国民众在街道上吸烟,做法领先不少发达国家。反观香港,目前仍有不少烟民在人烟稠密的街道边走边吸烟(即俗称「火车头」),做法有欠公德。故此,除了在经济成本上提升烟税,港府亦考虑扩大公共禁烟范围,逐步走向全市禁烟。毕竟,在公共地方吸烟并非个人自由之争,而是公共卫生之事,故政府亦有道义责任,规范公共地方发生的吸烟行为,确保大众健康免受二手烟所害。

  有关全面禁烟的路线图设计,港府或可参照过去十年俄罗斯所作的政策调整。自俄国2008年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当局已从「三不管」的控烟态度,一变成其中一个世界最严格控烟之国。目前,俄国除了像本港一样,划定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交全面禁止吸烟外,亦对烟草包装的健康警示有严格要求。更甚是,当局更有意推动立法,禁止2014年或以后出生的年轻一代染上恶习,并寄望到2050年时,可大幅减少吸烟人口,永久解决由吸烟所引致的公共卫生问题及附带经济损失,并成为全球首个全面禁烟的国家。此举虽算大胆进取,但亦有值得港府借镜之处。

电子烟合法化是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有鉴吸食电子烟的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政府的当务之急是要重新审视法规上的漏洞,以正视听,向大众阐释电子烟对人体的影响,或未如部分报告般「安全」。同时,由于电子烟的研究尚存大量不确定性,港府在处事上亦应以审慎态度看待,做法一如全球另外13个国家,如新加坡、泰国、巴西等地,全面立法禁止电子烟。既然无烟城市早成港府政策目标,是次有关电子烟的立法争议,正可视作港府的试金石,考验政府在打造无烟城市的决心和远见。

  注一:研究共有13种电子烟,并非单指港人较普遍选用的iQOS。

  注二:虽然各国(包括本港)皆有数据显示,曾使用电子烟的青少年人有上升趋势,但上述所见,青少年的吸烟比率在过去两年轻微下跌,故「电子烟会否成为传统香烟的跳板」这一命题,须更长时间观察、更科学化的研究方式,才可得出公允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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